新修订的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》已经开始施行。该规定明确指出了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。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、汽车“三包”责任外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。同时,托修方也可以自主选择原厂件或者同质件来维修机动车。

这对于广大车主来说绝对是个喜大普奔的消息,意味着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维修保养店,4S店和厂商都不能限制消费者选择的自由,如果厂商以不在4S店保养为由拒绝质保,就属于违规行为。
新规中还表示,不能强制使用原厂配件。托修方、维修经营者可以使用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,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也就是所谓的同质配件来维修机动车。 但是要逐步对车辆维修记录进行统一存档管理,将一辆车的所有维修保养记录电子化并全行业可查。
这些规定的实施,最直接的受益者除了车主之外就是第三方的维修机构,促进了同质配件的流通,降低了维修保养的成本。而最大的“受害者”也是显而易见的,很多4S店都是依靠售后赚取巨额利润。

4S店一直都是以修养店,几乎就是少修多换的原则,那些所谓的原厂配件售价普遍都偏高。在去年11月份公布了18款热门SUV车型零整比系数(零整比就是车辆全部零配件总价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)。奔驰的某款车型零整比系数高达974.66%,意味着全车零件的总结能买9辆整车。4S店会轻易的放弃这么高额的利润?
近几年来国内汽车市场的竞争异常激烈,很多经销商都采取了降价促销的方式来拉动销量,导致新车的利润严重缩水。汽车售后就成为了经销商的主要经济来源。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数据显示,2014年零部件和维修服务已占到百强经销商毛利润的50%以上。售后的利润要远远的大于新车销售的利润。

虽然新政已经开始实施,但是由于执行的强度不够,很多4S店仍表示在质保期内不按厂商及4S店要求到4S店进行维修保养的车辆仍将失去质保。面对售后巨大的利润,经销商依然选择违规执行。其实这并不是什么先例,加价销售同样属于违规行为,但是现在这种现象依然没有遏制,经销商还是会以出库费、加装配置或装饰来变相加价。经销商完全上有着政策,下有对策。但是4S店在维修保养上还是有一定的优势,维修流程完备、技术也比较的成熟,如果将维修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内,依然能够获得消费者的认可。
这项政策要想真正的实施,只有加大执法的强度,利用执法部门强制执行。不然这个政策就仅仅是给车主开的一个玩笑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