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国六标准的执行日期不断临近,一些国五库存压力较大的经销商开始无所不用其极,甚至大肆宣传7月1日起购置税大幅涨价。用他们的话术就是“国五正清仓,国六价不降, 七一要涨税,两三千以上,要想买新车,步伐要跟上,价格很实惠,库存很紧张,思想不坚定,错过凉凉凉,机会不把握,优惠难再享!”

大概意思是《车辆购置税法》税法从2019年7月1日颁布后,税率由之前的8.5%上调至10%。可是,这是真的吗?
上述的消息源头来自国家两部委的公告。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,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。而车辆购置税从2018年起税率已经是10%,2019年7月1日《车辆购置税法》的颁布使车购税上升到立法的层面,10%税率是不变的,并非上涨了,反而有所降低。
7月1日之前的政策
根据此前规定,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,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,又无正当理由的,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。

比如,购买了一辆指导价12万的轿车,有两种情况:
官方指导价是12万,最低报税金额为10万。4S店优惠1万,最终以11万的裸车价成交。虽然这辆车的最低计税价是10万,但是此时也会以11万,即实际购车的价格的金额来报税。
实际缴纳购置税:11万÷(1+13%)×10%=9734.51元
官方指导价是12万,最低报税金额为10万。4S店优惠3万,最终以9万的裸车价成交。此时就不能以9万的开票价即实际购车的价格的金额来报税,而是以10万的最低报税金额来报。
实际缴纳购置税:10万÷(1+13%)×10%=8849.56元
7月1日之后的政策
新政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,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,不包括增值税税款。就意味着部分纳税人并不需要按照最低计税价格来确认计税基础,仅需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。

再次以购买了一辆指导价12万的轿车为例:
官方指导价是12万,4S店优惠3万,最终以9万的裸车价成交。此时就可以以9万的开票价即实际购车的价格的金额来报税。
实际缴纳购置税:9万÷(1+13%)×10%=7964.6元
同样是开票价9万的车型,7月1日之后,购置税将少缴纳884.96元。
退车可申请退还购置税
除了税费降低之外,《车辆购置税法》中还规定,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,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。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,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,每满一年扣减10%。
在此次发布的《公告》中,明确了退还购置税税额的计算公式,即应退税额=已纳税额×(1-使用年限×10%),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,自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起,至申请退税之日止。
举例:如果车主买了一辆12万元的车,按购置税税率10%计算,加上增值税,则需要缴纳约10619元购置税,若车辆已经使用两年,但在使用过程中因某种原因需要退车,则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购置税,退税额按照应退税额=已纳税额×(1-使用年限×10%)计算,车主可获得退税额约为8495元。

部分经销商为了卖车曾编出过南京、杭州、西安、石家庄等城市即将限牌的谣言,甚至店外挂出横幅:" 南京正在开展限牌限号政策研究,还有什么理由不买车!"4S店工作人员为提高销售业绩,多次在网上故意发布“汽车要限牌”谣言,一度引起市民争购买车。只不过,这次变成了购置税上涨的谎言,但是购置税并没有像谣言一样上涨,反而有明显的下调。你们都遇到过哪些谣言,欢迎留言评论!